


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举行第一季度例行新闻通气会
原标题:1月12日粮食和储备局举行第一季度例行新闻通气会
1月12日,国家粮食和储备局举行第一季度例行新闻通气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司长秦玉云、规划建设司司长钱毅、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出席发布会介绍“十三五”时期我国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成就,以及当前秋粮收购及保供稳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粮食流通执法监管等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方进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通气会现场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主任方进: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
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通气会。今天我们将向大家介绍“十三五”时期我国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成就,以及当前秋粮收购及保供稳市、优质粮食工程、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粮食流通执法监管等情况。出席今天通气会的有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粮食储备司司长秦玉云、规划建设司司长钱毅、执法督查局局长钟海涛,我是办公室方进。
今天,我们邀请了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光明日报、《瞭望》新闻周刊、《财经国家周刊》、中国日报、科技日报、人民政协报、中国新闻社、中国改革报、中国商报、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农视网,以及中国粮食经济、粮油市场报等20余家中央主流媒体网站和行业媒体记者,在此,我们对各位媒体朋友的到来表示衷心的感谢!
首先,我向大家通报“十三五”时期我国粮食流通改革发展成就。大家知道,粮食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国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我国粮食储备、流通能力持续增强,粮食库存充实、供应充裕、市场稳定,粮食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为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奠定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第一,粮食安全制度体系更加完善
一是,强化政策规划引领。中央一号文件连续17年聚焦“三农”;《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作出建立全方位粮食安全保障机制的部署;先后出台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大力发展粮食产业经济、实施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等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政策文件。二是,深化粮食收储制度改革。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从2016年起对东北地区玉米实行“市场化收购加补贴”新机制,理顺了价格形成机制和市场流通秩序,取得了显著成效。完善稻谷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市场化收购比重大幅提高,粮食市场活力持续增强。三是,深入推进储备改革。经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作出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等制度安排,统筹确立了涵盖政府储备和企业储备、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的政策规定,成为新时代管好“天下粮仓”的纲领性文件。目前已有26个省(区、市)先后出台了实施意见,有关重点任务正在落地见效。
第二,粮食安全由政策治理加快转向法治治理
立足粮食安全治理现代化的要求,坚持立法先行,明确“一法两条例”法律体系建设目标。《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送审稿已正式报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着重在政策性粮食管理、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和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系统化的制度完善,明确了地方和部门职责,丰富了监管手段,加大了惩处力度,为维护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粮食储备安全管理条例》已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地加快相关领域地方立法,粮食安全依法治理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各种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体系也不断完善。
第三,粮食安全考核“指挥棒”作用更加突出
自2017年首次组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以来,不断完善考核方案和指标体系,及时将党中央、国务院的新指示、新要求贯彻到考核中,首次高规格召开全国动员部署会议,责任制落实效果一年比一年好。山东、安徽、福建、江苏、山西、四川等省份,在连续几个年度的考核中,成绩均名列前茅。各级党政保障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意识显著提高,领导重视、政策支持和推动力度明显加大。各省级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实地调研或专题研究,吉林、黑龙江、湖北、湖南、江西、广西、重庆、宁夏等省份列入省级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或重点督查事项。中央储备粮棉管理和中央事权粮食政策执行情况考核实施两年来,严格“业务体检”,全面客观评价,及时发现和集中整改问题隐患,成为敦促中储粮集团公司完善机制、加强内控的有力抓手。
第四,粮食流通监管执法迈出新步伐